5.15 高温试验


5.15.1 目的
    检验报警器在高温环境下使用的适应性。
5.15.2 方法
    将报警器按其正常工作位置,取“最不利”方位安装在烟箱中,并按5.1.4条接通电源,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,烟箱中的初始温度为23℃±5℃。调节烟箱中的温度,以不大于1℃/min的升温速率将温度升到50℃±2℃,并保持至少2h。然后按5.2条规定在此高温下测量响应阈值。与该报警器在一致性试验中的响应阈值相比较,其中大的响应阈值用ymax或mmax表示,小的响应阈值用ymin或mmin表示。
5.15.3 要求
    响应阈值比ymax:ymin或mmax:mmin应不大于1.6;
5.15.4 试验设备
    烟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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